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教务处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9月2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并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1)。
2.2024年之前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结项。
二、结项要求
结项验收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升达〔2025〕180号)第三章《项目验收》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4)。
三、结项材料
结项项目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3);
3.项目成果(包括论文、实施方案、教学文件及应用证明等其它能佐证研究或实践成果的材料),论文要求提供封面及正文内容复印件,应用证明应有相关单位公章;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上述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按(1)-(3)的顺序,分别装订成册;项目成果材料首页为目录页,按成果类型分类排序,每个项目装一个文件袋,封面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材料”字样。各学院需提交《结项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5)。
2.电子材料:各项目电子材料(word)打包压缩,以“结项-XX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提交所在学院汇总收集后,与《结项汇总表》一起打包压缩,以“结项-XX学院”格式命名。行政人员相关材料按要求命名后直接提交教务处。
3.《结项申请书》中“所在单位审定意见”需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提交时间
纸质材料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2),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shdjy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材料提交务必以院为单位,教务处不接受学院个人材料提交。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371-62436054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
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升达〔2025〕180号)
附件5.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