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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选聘《电工电子实习》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作者:赵会燕     复审:杨亚丽     终审:周湘贞     来源:信息工程学院

根据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需要,信息工程学院现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选聘代课教师,承担本学期《电工电子实习》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依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关于聘请校内外教师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学历者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需满2年以上。

3.在现有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审批流程

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申请跨教学单位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开课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同意后,提交纸质版至资讯楼220办公室。申请截止于2026年9月9日。

三、试讲安排

1.试讲内容根据申请课程,自行选择章节。

2.试讲时间15分钟左右,要求板书,不使用PPT。

3.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期待遇

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教学效果良好,且学院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相关课酬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