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创新之星”评选标准,有序开展学院推荐、资格审核、现场汇报、成果展示、综合评审等工作。经评审,确定2026年校级“创新之星” 及“创新之星提名奖”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4日—11月6日,共3天。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苑会馆401室。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以学院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电话:5508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