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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7     作者:杨英明     复审:王一柳     终审:杨存博     来源: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积极融入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6〕290号)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方向参照《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或建设基础,已经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小范围进行试用、推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每人限参与1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项目实施: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7年4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应于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须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申请书》(活页版)(附件5)和《推荐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4)上传至我校科研系统。

上传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项目预申报—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申报—填报信息及上传附件。

(二)各学院于2026年11月4日12:00前完成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3、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402-5)杨老师处,其中《项目申请书》(附件2)、《推荐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活页版)(附件5)一式三份。

(三)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杨英明OA邮箱,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领航计划”。

申报详情及所需材料参见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43

科研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