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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     作者:李雷     复审:崔译文     终审:李霄锋     来源: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登封校区团工委、全体学生:

为规范做好本年度社会实践认定与登记工作,现就开展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二、实践类别

1.河南省第十届普通高等学校“出彩中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三下乡”社会实践。

3.“返家乡”社会实践。

4.“向基层报到”活动。

5.其他各地市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实践活动(如郑州市“引力计划”等)。

三、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于10月27日前提交完成。

四、认定流程

(一)学生端操作

学生登录指定系统(学校主页-智慧校园-办事大厅-社会实践活动认定申请),填报《社会实践活动认定申请表》,完整录入体现申请人姓名的基本信息、实践信息(形式、类别、时间、地点、时长、总结等),并按要求上传图片、新闻报道、实践影像、感谢信、活动鉴定等佐证材料。

(二)审核认定流程

1.辅导员审核:对学生填报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初审,于10月31日前完成初审。

2.学院团委审核: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于11月7日前完成复核。

3.校团委认定:对复核通过的申请进行抽检认定,认定后可通过系统下载相关认定证书。

(三)学分认定

学生填写“社会实践活动认定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定证书”(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其中,以个人形式参加的载明获得0.5学分认定,以团队形式参加的载明获得1学分认定。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模块使用的宣传指导,使学生熟知操作流程;辅导员要履行初审职责,保障信息真实有效。

2.申请学生须及时、准确完成模块填报,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认定工作。

3.模块使用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向辅导员咨询。

4.工作监督电话:0371-62436092。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