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任务
专家库是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委托下,开展教师工作领域研究、咨询、指导、评审、调研、服务等工作,专家库由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等领域专家组成,每届任期3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对教师工作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事项、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前瞻性、建设性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专业指导与过程评估。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与评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三)调查研究与经验推广。深入各地各校开展实地调研,发掘各地各校在教师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四)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教师教育或相关领域工作,系统掌握本领域专业知识和理论,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作风正派。有志于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公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本着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开展各项工作。
(四)职称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师、教育家书院合作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项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数量
我校可推荐专家库专家人选3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2.学院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于9月28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和《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3号楼309),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
3.学校推荐。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进行省级审核。
(三)绿色通道
入选“十五五”时期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教师函〔2026〕178号)的人员,可直接纳入本次专家库成员,不占用推荐名额。
联系人:孙老师 0371-62436360
附件:1.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