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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省级】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9     作者:王一柳     复审:王一柳     终审:杨存博     来源:科研处

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6〕32号)要求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各学院(单位)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贯通产学研用,项目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五)学院(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对科研事业单位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我校限报2项。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

(七)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对上一批重点研发专项备选项目(附件2)不再重复申报,对无重大变化且正常推进实施、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备选项目纳入本次重点研发专项予以支持。请项目单位梳理填写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6年9月11日前报相关产业处。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三)材料报送。项目申报人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及汇总表一份,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同时,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上传至我校科研系统,上传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项目预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申报—填报信息及上传附件。

、受理时间

(一)我校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16:00。请各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

(二)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参照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用户过多可能影响项目提交,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及早填报、提交。

四、校内申报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436416

附:https://kjt.henan.gov.cn/2026/07-23/3378583.html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