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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选聘《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作者:李扬     复审:何涛     终审:程明欣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辅导员及专任教师中选聘一批代课教师,担任《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课条件

1.热爱祖国,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代课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职员及辅导员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等。

3.具备教学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服从教学管理,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职员及辅导员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审批流程

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申请跨教学单位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将审批表(原件)于9月2日下班前交至自勉堂303。

三、试讲安排

《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中的有关章节,10分钟左右,需要准备PPT;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期要求

职员、辅导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联系人:李老师 内线:62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