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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内专职教师讲授《旅游韩语》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1     作者:刘锦     复审:刘锦     终审:李裔辉     来源:管理学院

根据《关于聘请校内外教师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我院决定在校内专职教师中选聘代课教师1名,教授《旅游韩语》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旅游管理、韩国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在我校工作满2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韩国语等级能力考试TOPIK高级证书;

2.具有韩国留学或工作生活经历,韩语听说读写综合能力突出,口语交流流利顺畅,从事过韩语教学方面的工作优先;

3.熟练驾驭韩文商务、宣传类书面写作,可独立完成韩语文案创作、双语资料翻译与商务往来文书撰写。

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

5.能按照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二、审批流程

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申请跨教学单位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后,于2026年7月12日16:00之前送至教学二号楼210办公室,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TOPIK高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三、试讲要求

试讲内容为《旅游韩语》中的有关章节,10分钟左右,需准备PPT;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期要求

本门课程代课聘期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管理学院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