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经学校董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决定启动学校章程修改工作。
本次章程修改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对学校现行章程内容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为保障章程修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成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章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新奇 杨志清 张 欣
副组长:张金安 张其武 方建印 沈定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成员为杨存博、郝艳海、秦旻、段丰乐、杜晓东,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章程修改、章程(修订案)核准等工作。
学校将严格按照章程修改法定程序,稳步推进修改工作。章程修订草案形成后,将及时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公开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修改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切实完善学校现代治理体系,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发规处杜晓东 联系电话:0371-62436532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