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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教职工办理职工互助保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自:校工会     责任编辑:王凯

全体教职工:

学校董事会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教职工队伍的福祉,深切关怀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工作状况与生活品质。为完善教职工保障体系,更好地守护教职工身心健康,有效减轻疾病可能带来的经济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校工会具体承办,现为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统一办理职工互助保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已缴纳工会会费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并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注:职工年龄符合办理要求,但已经办退休手续后,无法参加该保障;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人员也在保障之列)

二、保障内容

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一定比例领取互助金。(具体可查询“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河南省办事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有关政策)

三、参保费用

每人80元/年,本次职工互助保险参保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教职工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保障期限

本次互助保障期限为2026年3月21日至2027年3月20日。

五、相关说明

本次参保名单可下载“职工之家”APP,注册数字身份后,在首页点击“职工互助”图标,再点击参保查询。

职工互助保障是学校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旨在为教职工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保障防线。希望全体教职工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校工会将持续做好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