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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自: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责任编辑:崔译文

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已满,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量计算办法》,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指导教师完成以下工作之一,可评定为“合格”:

(一)指导A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3次以上(含),指导B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2次以上(含),且能提供具有“可作为指导教师审核材料”标注的相关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如指导教师实际参与活动指导,但申请表中未标注“可作为指导教师审核材料”,需提供完结状态的“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及对应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活动的相关凭证材料;

(二)指导学生社团承接、承办校院两级团委规划内工作并圆满完成,且能提供相关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

(三)指导学生社团成员申报校级以上(含)大学生科研项目等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四)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参加校级以上(含)学科专业竞赛或综合类竞赛并获奖,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三、工作要求

1.请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

2.社团指导教师于3月16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slbgs@163.com,邮箱名称格式为“xx社团指导教师xxx考核材料”;附件2纸质版经社团管理部门盖章后送至39号楼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考核,不再发放课时补贴。

3.经指导教师自评、社团成员民主评议、社团管理部门核定、校团委考核,综合认定为“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按照聘任时职称发放对应标准课时补贴。对于综合认定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按照要求将解除聘任,更换社团指导教师。

联系人:马老师 62436072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docx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