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浓郁学校学术氛围,提升学术交流质量,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内涵发展,按照工作计划,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和《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校内各单位征集本学期学术交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交流主题范围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各级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教育强国建设与学校高质量发展、党建与思政研究、硕士点培育与特色发展、学科专业前沿拓展、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方法培训、学术诚信与科研作风建设、大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提升、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等方面,结合各单位实际,科学确定学术交流主题。
二、学术交流类型
包含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学术会议需提前上报会议计划,明确会议主题、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规模和拟邀专家名单等。鼓励各单位结合学科优势,积极承办或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
三、主讲人遴选
校外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专家、在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学者、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行业企业高管;校内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请各单位积极拓展渠道,广泛邀请省内外相关学科评议组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行业知名专家来校交流,同时注重发掘本校优秀师资资源。
四、场次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和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学术报告计划,原则上保证每个专业至少举办1场,每场报告时间不少于90分钟。各硕士培育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点每年度至少举办1次学术会议或学术论坛,邀请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各职能部门可根据业务领域和师生需求,统筹安排报告主题和场次。
五、报告酬金
学术交流专项经费已列入学校2026年度财务预算,酬金按照《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执行。请各单位积极联络专家学者,按时报送本学期学术交流计划。未列入计划者,经费不予保障,特殊情况需单独签呈报批。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学术交流计划(分学术报告和学术会议/论坛)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402-5)。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在党委公章,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发至科研处赵泽澎老师。
各单位是学术交流活动的主办单位,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报告内容的政治性、方向性以及主讲人资质(职称、学历、学术影响等)进行认真初审。科研处会同宣传部负责汇总、复审及经费核批,经学校签批后公布执行。
科研处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43
附件:学术交流计划表-XX部门
科研处 宣传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