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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论文写作与文献检索》及《基础会计》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来自:会计学院     责任编辑:曹会美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中选聘《论文写作与文献检索》及《基础会计》课程代课教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教师资格要求:职员包括我校行政及教学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同意后,将原件提交至4号教学楼216会计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报名截止于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

3.试讲安排另行通知。

4.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需再次参加试讲。

联系人:李老师(0371-62436380)

会计学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