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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南省标准化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5     来自: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郭青梅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河南省标准化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河南省标准化专家库专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单位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标准化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在专业领域具备特长。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精神,无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或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能够胜任评审、咨询、调研等工作。

3.热心标准化事业,责任心强,能够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地履行职责,并接受监督管理。

4.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产业发展要求。

(二)专业条件(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长期从事本领域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等工作,熟悉本领域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2.管理专家:熟悉宏观质量管理、行业管理或标准化管理政策,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过标准化相关管理职务,具有丰富的标准化组织、协调或管理实践经验。

3.战略咨询专家:在标准化理论、方法与应用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社会民生领域具有公认的标准化实践经验或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标准化相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著作,熟悉国际标准化规则或前沿技术发展方向。

三、专家职责

标准化专家将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全省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的咨询论证。

2.参与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技术审查、实施效果评估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3.参与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评审工作。

4.为我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提供技术咨询。

5.参与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或标准化重大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培训授课和科普宣传。

6.承担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四、征集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河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附件1),《河南省标准化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 2026年1月7日12:00前将上述电子材料(Word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孙雅新OA邮箱。

2.河南省教育厅将对我校推荐的专家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专家名单并进行入库登记。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371-62436360

附件:1.河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2.河南省标准化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