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促进教师教学与研究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现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属性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项目等五类。
(一)重大项目为学校委托项目,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新时代新要求新理念凝练的重大课题,并遴选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
(二)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重大问题,对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和较高实践价值的研究项目,也为培育省级教改项目做好储备。
(三)一般项目是指对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有较大影响的研究项目。
(四)青年项目是面向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设立的校级教改项目,主要侧重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课程信息化和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
(五)指导项目是学院和教师自筹经费的研究项目,旨在鼓励教师致力教育教学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尤其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注重实践应用推广,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的申请、人员组成、项目开展、研究与实践质量保证。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主持人应为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在职在岗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对申报课题有前期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本人从事工作与申报课题直接相关。
(2)一般项目主持人应为教育教学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任职3年以上的中级职称,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基础(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青年项目主持人应为教育教学一线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
(4)指导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师。
3.每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得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
4.上年度(2024年)已立项校级教改项目者,无论今年有没有结项,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且有在研未结题的教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5.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不得再次申报;项目主持人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项目数量及选题方向
1.项目数量
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教改重大项目2~3项,重点项目10~15项,一般项目20~30项,青年项目15~20项,指导项目15~20项。
2.选题指南
本年度教改项目立项聚焦“人工智能+”核心方向,鼓励教师结合自身教学观察与思考,立足校情与学情,凝练教改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是选题建议方向(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申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1)AI基础设施支撑:如何构建安全、可靠、可扩展的校园智能化底层支撑体系等;
(2)AI赋能人才培养: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推动教学模式变革(包括考核评价),实现个性化、自适应的人才培养等;
(3)AI赋能专业建设: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推动专业高质量发展;
(4)AI赋能教育教学高效能治理:如何通过智能技术提升教育教学运行效能,实现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与精细管理等;
(5)AI赋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构建具有升达特点的质量文化;
(6)AI赋能师生服务:如何打造更便捷、更贴心、更绿色的校园智能服务生态等;
其他:关于构建AI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创新生态的补充建议。
3.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制,各学院不再申报。
4.学校将从立项的校级教改重大、重点项目中,培育、推荐省、市级教改项目。
四、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申报人结合立项通知,认真梳理项目研究内容,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已通过其它途径立项的项目,内容如有较大重复,不得再次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对教师申报项目做好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指标排序,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各单位申报限额数量见附件2)。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分类别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及经费资助标准
1.校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名称、主持人、参与人员、主要研究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变更申请表,经所属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
2.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正式文件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周期一般2年,重大、重点项目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延长不超过2年。
3.对于立项项目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项目结项后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账。
4.结项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且结项验收符合优秀标准的,可推荐申报省、市级教改项目。
六、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word电子版,以“XX学院(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提交所在学院初审。
2.各学院将通过初审排序后的项目材料汇总整理,与《申报汇总表》一起,以“XX学院”格式命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同时学院提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且学院盖章(附件3)。
3.报送时间:相关材料提交务必以学院为单位,教务处不接受学院个人材料提交。各学院或行政单位人员将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整理后,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发至邮箱shdjyk@126.com。同时将盖章的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2),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371-62436054
附件: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改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
5.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