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七届郑州地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届满评价和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33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我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市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我校可推荐人选名额8人。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无违法违纪记录。
2.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讲师)。
3.教学能力突出。系统讲授至少1门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秀;近三年教学考评均为良好及以上;被列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4.科研能力较强。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获得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具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译作;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三、选拔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逐级推荐。
1.个人申报。拟申报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个人与项目科研材料,学院在审核材料并广泛争取意见后提出推荐人选,向学校出具推荐意见。
2.学校评审与公示。推荐人选经学校评审确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甄选,并公布入选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
2.申请人支撑材料:包括任职资格证、学位证复印件;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有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单独装档案袋中。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拟推荐培养人员公示证明材料。
4.《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附件2)。
报送要求:培养计划汇总表一份,申请人纸质材料一份。申请人须将相应的《申请书》首页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将“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教发中心孙老师OA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材料名称+学院名称+申报者姓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教发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62436360。
附件:1.2025年度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2.2025年度申报郑州地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员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