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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次     来自: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教监管函〔2025〕319号)文件要求,现将遴选专委会专家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员

二、总体要求

(一)人员构成。专委会是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及政策咨询性质的机构,受河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工作,任期为3年。专委会由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主要为教育行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科研、中小学、校场馆基地等单位专家。

(二)主要职责。专委会要发挥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政策咨询、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理念推广等工作,以及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整体统筹。遴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单位性质和地域分布等。

(四)规范建设。建立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度政治责任感。

(二)熟悉教育政策,遵循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中央“双减”和科学教育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在科学教育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或有较广泛的影响力;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为特级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

我校推荐名额为2-3名,重点推荐从事科学教育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教学和教研人员。

(二)审核公示

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专家委员会拟聘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遴选条件和程序,统筹考虑推荐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和地域分布等,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组织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一并报送至省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

联系人:孙雅新

联系电话:62436360

1.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