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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郭可梦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于2025年联合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院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2)“河南省优秀教师”: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等。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评。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河南省优秀教师”2名,“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各类先进个人详细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止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二)学校评审。各有关职能部门复核申报材料,组织学校评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

(三)公示上报。学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推荐材料。

(四)网上申报和材料上报。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表彰评选材料报送系统”(https://jybzpx.jyt.henan.gov.cn/)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经学校同意的拟推荐对象,后续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3、4)一式2份,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二)支撑材料:所填报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套。优秀教师候选人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审验人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以上证书复印件请装订成册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于6月23日12:00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14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电子版材料通过OA内部邮件发送至王川文OA),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川文 联系电话:62436127

校长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