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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次     来自: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17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职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须在我校连续承担教学任务三年以上,并签订五年以上合同。

二、推荐及选拔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三、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师德失范言行,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创新,在学科内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全身心投入高等教育教学实践与改革。

(二)长期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教龄达20年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职称为正教授或成绩特别突出的副教授,统计教学学时的时间段为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本科学院推荐人选,面向学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20学时/年。

(三)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四)主讲课程在我市同领域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

(五)积极从事所讲课程的教学改革时间,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为主持人),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为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七)存在抄袭论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得申报。存在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

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申报人查阅《郑州市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申报材料装订说明》(附件2),填写《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表》(附件3)和《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申报材料(封面样式)》(附件4)按要求报送相应材料至学院。

(二)学院遴选推荐

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各学院要依照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评及民主测评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学院可推荐申报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不申报。学院应于6月13日15:00前将《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及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学校评审选拔

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6日。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3人申报。

(四)校内公示

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学校将推荐人选的业绩、考核、测评等情况在校内公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五)材料报送

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3日。被推荐人查阅《郑州市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申报材料装订说明》(附件2),按要求报送相应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郑州市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申报材料装订说明

3.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表

4.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5.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联系人:郭青梅 孙雅新

联系电话:62436360

电子版报送邮箱:sdjsfzzx@shengda.edu.cn或OA邮箱

材料报送地址:教学三号楼309室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