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经学校举办者提出,学校董事会研究同意,拟将学校举办者由“王淑芳”变更为“王新奇”。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9月1日—9月5日)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62436178(校纪委办公室)62568910(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sdjw@shengda.edu.cn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