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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团委     责任编辑:王炳恺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已满,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量计算办法》《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予以考核,事项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指导教师完成以下工作之一,可评定为“合格”:

(一)指导校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3次以上(含),指导院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2次以上(含),并能提供相关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

(二)指导学生社团承接、承办校院两级团委规划内工作并圆满完成,并能提供相关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

(三)指导学生社团成员申报校级以上(含)大学生科研项目等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四)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参加校级以上(含)学科专业竞赛或综合类竞赛并获奖,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三、工作要求:

1.请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

2.社团指导教师于12月6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slbgs@163.com,邮箱名称格式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xx社团指导教师xxx考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考核,不再发放课时补贴。

3.经指导教师自评、社团成员民主评议、社团管理部门核定、团委考核,综合认定为“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按照聘任时职称发放对应标准课时补贴。

联系人:社团管理部张老师 62436072

杨同学 18530917527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xlsx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 .docx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