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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团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炳恺

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

为引领广大团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服务家乡发展,校团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总结经验、选树榜样、巩固成果,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更好引导团员学生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决定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按照要求参与并完成寒假社会实践的单位及个人。

二、评选类别

1.优秀实践个人

紧扣时代所需,主题突出;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

同等情况优先考虑条件:成果丰富,形成教高水平的实践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或获得实践单位或服务地相关部门认可,有官方开具的表扬信、成果采纳证明等。

申报个人填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1)。

2.优秀指导教师

积极动员、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寒假社会实践,为推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申报教师填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

3.优秀组织单位

在寒假社会实践的机制建设、参与人数、经费投入、资源整合等方面具有先进做法,取得突出成效,形成积极影响。

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3)。

4.优秀宣传作品

主题明确,能客观反映实践过程、实践收获,能体现真实生动的实践场景;作品须为原创,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作品在各媒体发布,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

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建议分辨率为1280*720、1920*1080,超过100MB需上传网络提交链接;图片大小要求1-15MB,格式为PNG或JPG,图片以“学院+姓名+在XX地实践”命名。

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宣传作品。(附件4)

三、总结工作

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对社会实践工作进行总结,收取、审核学生实践证明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填报《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统计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要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以学院(部)团委(团总支)为单位开展评优材料推报工作,(其中,推报的优秀实践个人数量应小于参与实践总人数的20%),于4月3日前上报总结和评优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社会实践总结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62436072

联系邮箱:shengdaqzx@163.com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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