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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辅导员、行政职员讲授《教育心理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王炳恺

根据2023-2024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需要,文法学院现面向全校行政人员选聘《教育心理学》代课教师一名。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组织好课堂教学,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

2、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申请代课人员需在2024年2月28日下午17点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教学一号楼文法学院112办公室。

文法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