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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教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期末考试临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不断落实创办人“严管、严教、严考”和“守时、守信、守法”的育人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要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组织管理,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期末考试工作任务。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考试过程中,有教职员工子女参加考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申请回避。

二、严守廉洁纪律

在考试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接受影响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的非组织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阅卷评卷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

各教学单位作为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能。各二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委员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校纪委。

四、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对考试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在考试过程中收到信访举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工作不力并给学校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考试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371-62436178

举报邮箱:sdjw6039@163.com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