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交流时间”(社会实践专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1 责任编辑:院团委
为了建立有温度的校园文化,学校设立“交流时间”。为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现就举办本学期第一次“交流时间”(社会实践专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拟定于10月12日上午10点—12点
二、交流地点
博新三楼团委办公室。
三、交流内容
本次“交流时间”主题为社会实践专场,主要围绕如何更深入、更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展开讨论和交流。
四、交流对象
1.学校管理干部方面,根据本次“交流时间”拟定议题,参加人员为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代表。
2.学生方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代表,参加人数20人左右。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