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运行规范、师生认可的示范性学生社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我校“十佳学生社团”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 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2.社团管理机制健全,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活动格调高雅,活动效果和反响良好,在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学生社团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31日),有一定规模。

二、评选办法

1.积极申报。各社团认真填写《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推荐表》(附件1)和《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事迹材料(主要包含社团简介、组织架构、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内容,不超过2000字,可附活动图片),所有材料均限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6个类别,每个类别择优选拔推荐优秀社团(各学院可推荐1个社团)。

3.已获得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佳学生社团”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禁止任何弄虚作假、捏造材料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应学生社团参评资格。

(二)按时报送,确保工作进度。请于6月15日前将社团事迹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dxslbg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社团名称+2023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材料”)

联系人:于晔 马鹏

联系方式:0371-62436072

  附件1 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推荐表.doc

  附件2 2023年全省高校“十佳学生社团”推荐汇总表.doc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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