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通过分享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感人故事、宣讲身边人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真实事例、抒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优秀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实情感等多种角度,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引导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要体现思想性、时代性,主题突出,真实生动,有感染力。征文要注重增进共同性。聚焦弘扬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优秀文化等,坚决做到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1.征文要体现思想性、时代性,立意新颖,主题突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真实生动,有感染力。

2.作品须原创首发,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原则上应有1名教师辅导,字数 2500 字以内。

3.作品封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等。文内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单倍行距;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单倍行距;正文用三号仿宋,单倍行距排版,A4 纸格式。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530)。各学院组织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结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身经历、感悟撰写作品,踊跃投稿。每个学院初选后择优上报作品不少于15篇。

(二)学校评审推荐(61-610日)。学校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对选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本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学校评委会推荐获奖作品参加省民族宗教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评审。

五、作品报送

(一)各学院推荐的征文、推荐汇总表(附件 1)、作者承诺书(附件2),于530日前将作品电子版报送校团委邮箱sdtwxcb@163.com。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作品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作品名称+体裁+作者姓名,稿件末尾须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学院班级、电话。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动员工作,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其中,扩大覆盖面。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征文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切实领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征文汇总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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