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年大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在青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190号)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组织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确保9月底全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力争11月学生参与率100%。具体活动事宜另行通知。(责任单位:校团委牵头负责,各学院团委配合落实)

2.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遴选2名优秀学生参加2022年10月中旬的省级知识竞赛遴选赛。填写并报送《河南省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参赛信息表》。(责任单位:文法学院)

3.组织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遴选2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演讲比赛选拔赛初选。填写并报送《河南省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同时将选手时长5-6分钟演讲视频上传至普法网参加网络海选。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初选后确定参加省级现场赛对象。(责任单位:文法学院)

4.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需及时关注并组织好我校“宪法晨读”活动。(责任单位:校团委、文法学院牵头,各学院配合)

5.参加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学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动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有关要求,组织好、引导好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高度重视,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和报道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学校网站和官方微信将及时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3.做好活动总结。各单位需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形成图片、文字总结,并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xtw@shengda.edu.cn

            参赛信息表.doc

校团委 文法学院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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