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团的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的通知》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从严治团,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94月16

二、评议对象

全校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议程序

1.团员自我评价。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确定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确定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1)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2),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书记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按照“业务办理-两制-团员教育评议”流程进行操作。操作界面如下。

4.提交材料。各二级团委于4月20日前将《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twzzb@126.com

四、评级标准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应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教育评议公平公正。通过团员评议了解各个团支部的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激发团支部活力,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2.各团支部应严格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为通过。

3.做好团员评议结果的运用。年度优秀团员一般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4.各团支部对评价等次较低的团员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贻误工作

5.各二级团委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各评议等次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单位)团委审查批准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奖励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能够在三至六个月时间内反省错误并由明显改进的同学,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6.各直属团支部参照以上工作要求完成教育评议工作。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4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员教育评议表.docx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x

  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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