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
2023-2024年第二学期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予以考核,事项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考核要求:
指导教师完成以下工作之一,可评定为“合格”:
(一)指导校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3次以上(含),指导院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2次以上(含),并能提供相关活动新闻、照片者;
(二)指导学生社团承接、承办校院两级团委规划内工作并圆满完成,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者;
(三)指导学生社团成员申报校级以上(含)大学生科研项目等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四)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参加校级以上(含)学科专业竞赛或综合类竞赛并获奖,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三、工作要求:
1.请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支撑材料(详见附件)。
2.社团指导教师于7月5日17:00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slbgs@163.com,邮箱名称格式为“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xx社团指导教师xxx考核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学苑会馆三楼社团文体部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本学期考核。
3.经指导教师自评、社团成员民主评议、社团管理部门核定、团委考核,综合认定为“合格”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按照聘任时职称发放对应标准课时补贴。
相关问题可联系校团委社团文体部:62436072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