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7 责任编辑:

各基层团委、相关单位:

2016—2017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以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重点,努力在青年思想引领、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团干部作风建设上谋求发展和突破,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我院发展、建设贡献了青春、智慧和力量。

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能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分配

1.“五四先进团委”:全院若干个。

2.“五四先进团总支”:每系一个,体育系除外。

3.“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总数在500人以下的团委评1个,团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团委评2个,团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团委,每多500人多评1个。

4.“优秀学生会”:全院若干个。

5.“优秀学生社团”:每系一个。

6.“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院若干个。

7.“优秀团干部”:团员总数的1%。

8.“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3%。

9.“优秀学生会干部”:每系3个,体育系1个。

10.“优秀宣传通讯员”:每系5个,体育系2个。

11.“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各系人数1%。

12.“优秀青年志愿者”:各系已注册青年志愿者3%。

13.“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按各社团人数的3%评选,最多评10名。

14.“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全院若干个。

15.“优秀(专职)团干部”:每系一个。

二.评选方法

1.“五四先进团委”由各系团委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要求上交申报材料,院团委审核评定。

2.“五四先进团总支”、“五四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由各系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推荐上交申报材料,然后由院团委审核评定。

3.“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由院学生会组织评选,报院团委审核。

4.“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由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上交申报材料,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选,然后由院团委审核评定。

4.“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都要通过团员民主选举产生,系团委严格审核,然后上报院团委核准。

5.“优秀宣传通讯员”、“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系团委、社团联合会等根据标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向院团委推荐人选,院团委审核确定。

6.“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由各系团委根据标准推荐,院团委审核。兼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系团委书记或负责人也可申报“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7.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要如实根据本单位学生和团员人数情况申报,对于推选的各项先进个人各系团委要及时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其他要求

本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凡申报(评选)的先进集体需上报简要总结材料,凡申报(评选)的先进个人须认真填写上报相关登记表,表格内容填写要规范,总结材料和主要事迹等要遵照事实,简洁突出,避免作假。要对应申请种类要求,列举事实和数据,避免空话套话。对于缺乏数据、事实材料支撑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通过。

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各单位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名单核对无误后于4月26日前发至院团委邮箱:Ytw@shengda.edu.cn,并注明“*****系五四表彰”,以便复核,联系电话:62436092。

注: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评先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院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民主程序,通过评先带动广大团员进一步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开展,为我院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http://www.shengda.edu.cn/__local/C/AF/02/88A005F887A9841A820D1F1D2A3_6E234ACF_266.gif?e=.gif2017年五四表彰通知附件.rar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CopyRight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ytw@shengda.edu.cn    Tel:0371-62565163 0371-62436091

         版权所有: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