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2022学年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
各二级团组织,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全校同学:
为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促进团学干部队伍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职责与岗位设置
详见《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职责与拟聘岗位设置》(附件1)。
备注:
1.校学生会按相关规定另行选拔。
2.主要学生干部与工作部门负责人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有履职所需的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诚信守法,作风正派。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热爱团学工作,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决策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六)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能保证团学工作时间。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申报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填写《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2),于笔试前30分钟在考场提交。电子申报表请于2021年10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xtw@shengda.edu.cn。
申报主要学生干部但未获聘用的同学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后续开展的工作部门负责人选聘。
2.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申报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学生,填写《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申报表》(附件3),电子申报表请于2021年10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xtw@shengda.edu.cn。纸质版待返校后提交。
(二)组织审核推荐
各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校团委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考核对象。
(三)考核
1.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与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2.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
各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组成选聘考核小组,对通过初选的申报人进行多种方式考核。
(四)任前公示
校团委研究讨论决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五)校团委任命
四、相关要求
(一)为加强团学干部队伍整体建设,进一步整合干部队伍资源,本次选聘继续倡导、鼓励学生干部跨组织竞聘。
(二)凡经任用者,须自觉增强全局意识,接受团委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学校共青团整体工作布局开展工作,促进学生组织整体良性发展。凡经任用者,须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在本组织职责范围内开展具有特色的校园活动,避免与其他组织产生职责交叉、重叠,实现学校共青团整体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正式任职后,必须专心该岗位学生工作,2021-2022学年不得兼任校、院其它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得兼任学生社团社长。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62436092
电子邮箱:xtw@shengdaedu.cn
附件1: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职责与拟聘岗位设置.docx
附件2: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申报表.doc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