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团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雷

校团委机关各部、各院(部)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激励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再创佳绩,集中展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保持和增强广大青年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现评选在各级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学生会。

4.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共青团干部(教职工)。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3.优秀共青团员。

4.优秀宣传通讯员。

5.优秀青年志愿者。

6.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7.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引导团员和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严把评选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要严格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咨询校团委机关各部、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各类评选按照评选数量和条件组织评选。近2年内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教职工)”“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的先进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超数量推荐的,按照评选结果所列顺序,去除超出部分;不符合条件推荐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及所属团组织进行追究处理。

三、材料报送

校团委机关各部、各院(部)团委(团总支)于4月9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各类申报表和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学苑会馆三楼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xtwzzb@shengda.edu.cn。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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