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二、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1.线上与书面相结合。述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线上述职和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线上述职评议前,各二级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应向校团委提交述职报告。

2.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委述职,述职将以上级团委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听取述职。

3.党团组织与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二级学院团委对各班级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各级团组织需邀请有关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

4.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相结合。评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于所在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2年度“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2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三、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

二级学院团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2023年1月6日前完成;述职的具体时间及参会方式另行通知。班级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需在2023年2月6日前完成。

四、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本组织“三力一度”(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等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1.细化实施举措。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并研究细化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要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班级团支部延伸,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严格组织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前,二级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要对“智慧团建”、青年之家、团员发展、青年大学习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各位团组织书记要围绕本组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评议结果应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一致,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重实效。

3.抓好总结整改。各团组织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不定时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述职报告(3500字以内)发送至至校团委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松涛  联系电话:0371-62436092

电子邮箱:xtw@shengda.edu.cn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CopyRight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ytw@shengda.edu.cn    Tel:0371-62565163 0371-62436091

         版权所有: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