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并组建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张思昱   复审:崔译文   终审:李霄锋   来源: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级新生团支部组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一)线上转接

2026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原则上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基层团委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创建2026级新生团支部。

方式一:团员本人发起

微信或浏览器搜索“智慧团建”并登录本人账号,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若忘记密码,可以通过系统所留手机号码的短信验证码修改登录密码,也可联系原学校所在组织管理员,获取验证码,重置密码后登录。

进入该页面后确认系统内显示资料无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关系转接”

填写相关信息,带*为必填项:

1.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否”

2.转出原因:“升学”

3.申请转入组织:第一栏选择“团河南省委”,第二栏选择“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委”,第三栏选择“xxx学院团委”,搜索框中输入所需转入团支部名称(如:XX学院XX专业2026级X班团支部),搜索完成后点击“选择”。

4.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查看审批进度

按以上要求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可通过“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查看审批进度。

如果填报错误请及时修改,注意及时关注处理状态。

若有信息填报错误可在未完成审批的状态下,点击“查看”后点击“撤回申请”,修改后重新按照以上步骤发起申请。

若显示“转入团支部退回”,请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提交或及时联系所在支部团组织。

方式二:团支部管理员发起

登录转入组织团支部管理员账号,左侧菜单栏中点击“团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进入“办理转入”页面办理转入。

在搜索栏中输入需转入团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进入“组织关系转接办理”页面。

新生转入原因选择“升学”

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生源地为北京、福建、广东三地的团员,由于智慧团建系统为单独的系统,请按照当地团组织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线下转接

1.具有我校学籍的新生团员入学后,应向所在学院团委递交团籍档案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团委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盖章确认。团员档案主要包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团员证、团员信息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其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为核心团员档案。

2.持有团籍档案但无团员证者,原则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团员证缺失的,学生团员应尽快联系原入团单位核查,补办团员证,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3.持有团员证但无团籍档案者,原则同意转入组织关系。相关学生需自行联系原就读学校补办团籍档案,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4.无团籍档案且无团员证,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者,原则同意转入组织关系。团员证按前述第2条统一办理补办。同时,相关学生需自行联系原就读学校补办团籍档案,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

5.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且无法补办团籍档案者,相关学生需自行联系原隶属团组织(即入团时所在基层团委)核查团员身份。经核查无误后,由原隶属基层团委出具补办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该登记表应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经确认后方可转入组织关系。

6.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无组织关系转出证明且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者,视为非团员。

二、新生团籍档案管理

1.各学院团委在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后,应对团员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并及时归档至学生本人学籍档案中保存。请各学院团委填写《2026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汇总存档,并于10月2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shengda.edu.cn)。

2.团员证应由团员本人持有并妥善保管。如团员证被封存于团籍档案材料内,请自行取出保管。

注意:2026级专科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各位同学留意。


、新生团支部组建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相关组织工作要求,2026级各新生班级应及时组建班级团支部。各学院团委须加强对新生团支部组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一)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1.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

2.团支部委员会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等岗位。其中,团支部书记不得兼任其他委员职务。实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在学院团委和所属班级辅导员指导下,通过团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4.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2)品德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4)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热心服务同学;(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5.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由新当选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经学院团委和所属班级辅导员同意后,根据委员会多数委员意见确定。亦可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秩序礼仪、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组织开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学业发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身心健康、情感关怀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状况、生活情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

6.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由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组织部(39号楼二楼202室;62436072)。

附件:2026级新生团员信息汇总表.xls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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