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学新媒体平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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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译文
复审:崔译文
终审:李霄锋
来源:校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属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夯实网络育人阵地根基,健全共青团网络育人矩阵,充分发挥团属新媒体阵地辐射引领、服务青年、宣传青年的作用,结合团属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新媒体平台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三审三校严把发布关口
各级团学新媒体平台务必严守内容发布底线,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把政治关、导向关、质量关,严禁发布违规、失实、敏感信息,坚决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二、规范平台设立,压实备案责任
各级团学新媒体平台严禁以组织或个人名义私自开设、擅自运营。新开办平台须提前向所在校、院团委提交申请,明确运营主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规划,经所属团组织审批、校团委备案登记后方可开通运营。各级团组织要压实主体监管责任,动态完善备案信息,坚决杜绝无备案、不合规平台私自运维。
三、清查低效账号,强化常态监管
各级团组织宣传部门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长期停更、运维缺位、运营实效不佳的“僵尸号”“空壳号”,限期整改或依规注销并报校团委备案登记。校团委将开展定期核查,对违规运营、拒不整改的平台,予以通报并强制关停。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媒体阵地建设与管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运营质效与安全保障水平,全力打造清朗、规范、高效的校园网络舆论阵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与青年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团属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负责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092。
2026年上半年新媒体备案登记表(2026年3月10日).xlsx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