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拟立项团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校团委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广大师生:

按照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师生围绕“青力青为,豫见未来”思政实践类、“红色耀中原”教育实践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实践类、科技创新实践类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专项实践类等方面深入开展团队组建工作。现将拟立项团队和相关说明如下:

1.实践时间建议安排在7月内完成,各团队以集中形式开展的实践周期应控制在7-10天以内。各团队确定后的实践时间须于实践开始前向校团委实践部报备,报备后要严格按照报备时间开展,不得随意调整时间。

2.各立项团队要严格遵循要求开展实践工作,团队集中实践期间,各团队负责人应每天向校团委宣传部及所属院(部)团委(团总支)报备安全。汛期来临,各立项团队要尽量避免在山区、河岸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以及其他过于偏僻的地区实践,如果涉及到上述地区开展实践,团队须事前报备,指导教师须全程带队指导,同时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全员购买保险。要做好团队内部分工合作,实时优化实践进度安排。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重点关注拟立项团队实践内容与全省“出彩中原”课题指南的活动开展情况,将实践活动安全贯穿始终,在师生团队放假离校前,要做好安全提醒和安全预案。在校级层面立项支持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教学运行经费、团学活动经费等,择优对本学院申报的未获评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给予适量的院级层面立项支持。

4.为便于开展社会实践认定工作,开学后,参与“返家乡”“向基层报到”的学生,须下载提交平台鉴定证明;以其他形式参与个人实践的学生,应上交实践单位签章后的证明材料。

5.为方便联络及工作通知,建立校级层面立项团队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通联群,请相关教师及学生进群(添加时需注明“姓名+团队名称”)。

社会实践工作协调人:李雷,0371-62436092

校团委实践部电子邮箱:shengdaqzx@163.com

社会实践活动投稿协调人:崔译文,0371-62436092

社会实践活动投稿专用邮箱:

2145135451@qq.com 3063283020@qq.com


附件1: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拟立项团队名单

附件2:校级拟立项团队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通联群二维码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拟立项团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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