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院“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系团委、相关单位:

请各系团委、相关单位和全院团干认真查看《豫青字[2017]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通知>》和《1+100手机端操作指南》(附件1和附件2),并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有四点重要说明如下:

1.要求每名开展“1+100”工作的团干部都要登录使用系统手机端。团干部绑定是指团干部关注团中央微信,在青年之友项目中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和网站一致),登录到1+100手机端的界面,即为完成绑定。(请注意,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次。如张老师在完成自己的绑定后,用自己的微信登录李老师的账号信息,后台显示李老师完成绑定,张老师之前的绑定作废,张老师未绑定)。全院团干绑定工作须于7月18日前完成。

2.要求每名团干所联系的小伙伴全部关注团中央官方微信,登录系统手机端。小伙伴登录方式:小伙伴用自己的微信关注团中央官方微信,在青年之友中选择小伙伴登录,输入自己的手机号,进入1+100手机端页面,即完成绑定。小伙伴绑定工作条件具备者可在暑期加班期间完成,所有小伙伴绑定工作请于下学期9月份全部完成。

3.关于1+100的考核问题,团省委将于7月下旬结合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手机端绑定情况进行半年考核评估,11月份会进行全年考核评估。

4.1+100作为今年团省委要求的必选动作,各系团委书记要亲自抓,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绑定并及时录入各项活动信息,院团委将结合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1+100手机端操作指南.doc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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