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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加强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按照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37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普法办〔2018〕3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作品内容类别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体形式分成三类。

(一)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二)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三)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三)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四)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五)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六)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七)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八)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任何外部链接。

四、活动组织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校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对各院部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于7月6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jytxwb@haedu.gov.cn(邮件命名:XX地市/高校/学校“我与宪法”参赛材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具体负责本宣传与组织工作,每个院部推荐作品至少1件,并于6月29日前将作品及推荐表、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二)具体活动要求可登录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ft.gov.cn),进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通知、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投票等活动。

(三)河南省司法厅将对全省所报作品进行评选表彰,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展播,并报全国普法办参评全国相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宪法宣传形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宪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在全校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实施。学习宣传宪法是今年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普及宣传宪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三)积极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征集展播活动各项事宜,并按时报送作品及相关材料。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潘悦,5164 邮箱:sdxcb@shengda.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