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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在全校升华尊崇宪法的意识、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践行研究宪法的成果、养成遵守宪法的行为、落实维护宪法的责任、显现运用宪法的效果,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暨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18〕368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邀请宪法学专家集中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利用法治教育课堂和暑期实践组织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省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请各院部组织学生进行注册学习。(负责单位:学务处牵头,校团委、各学院配合)

(二)组织征集全国优秀宪法教育课件。面向广大师生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至9月30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新闻报送:010–88819615)。(负责单位:文法学院牵头,各学院配合)

(三)扎实办好“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负责单位:校团委牵头,学务处、各学院配合)

1.赛事内容。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演讲内容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演讲的时间为5-6分钟。

2.校内大赛。校内初赛由各院部自行负责组织,各院部推荐一名优胜者参加校级选拔赛,校级选拔赛后推荐一名优胜者参加河南分赛区高校组选拔赛。

3.省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采取视频参赛评选、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学校制作参赛视频,填写河南省第三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参赛信息表(附件1),于2018年9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dxcb@shengda.edu.cn和jytxwb@haedu.gov.cn。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评选确定入围省级选拔赛名单。省级选拔赛后,我省将按照高校组4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的渠道,组织在校学生自制5-6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至该网站,“海选”的优胜者将直接晋级全国总决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委宣传部要做好活动开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宪法学习教育与党史国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和辉煌成就、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省教育厅和学校将对活动开展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吸引师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创新形式,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得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将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总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报省教育厅和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省级选拔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依据。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悦 5164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