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过去一年,学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的育人成效,不断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全校各级团组织实现新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展示学校共青团过去一年工作主要成绩和重要进展,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干部做好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先进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奖项
1.十佳团干
2.十佳团员
3.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4.优秀共青团员
5.优秀共青团干部(专兼职教师团干)
6. 疫情防控学生标兵
7. 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
注:1.近3年内获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干、十佳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等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2.各单位推报的十佳团干、十佳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中基层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占比不得低于30%。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典型选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各学院团委应在本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大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力度,加强典型选树,认真做好申报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报对象情况,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2.积极推进工作。考核是对工作成效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查找不足、推动工作,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3.严肃工作纪律。如发现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干涉、影响考评结果的,考核年度上级团组织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完成不力的,在团学意识形态阵地(团属媒体、学生社团、团学活动等)管理和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严重疏忽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该二级团组织或涉事个人在当年度共青团系统的评优评奖资格。
四、材料提交
各级团学组织应于2020年5月1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团委,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本次申报材料采取线上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待正式复学后补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sdtw54@126.com。
附件: 通知附件.rar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