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我院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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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团委 直属团支部:
近日,团省委、省学联下发了《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20号)部署和团省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数量目标
1.人员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系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和网络委员,院学生会、学生校园媒体负责人、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
2.数量目标
院团委负责统筹网络宣传员数量,原则上各系网络宣传员数量应不少于在校生数的 2%,可以在基准数量目标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数量规模。
二、联系机制
学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实行分级管理。校团委成立校级网络宣传工作组,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各系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加入;各系团委成立系级网络宣传工作组,系团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要建立本系网络宣传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
三、 主要职责
建设我院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在于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按照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对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团省委、团省委学校部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委 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学小微公共微信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团委 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5、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6、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系团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2. 请各系团委9月20日前完成本系需要组织的网络宣传员名单汇总工作,并将系所有网络宣传员名单、系团委联系人名单、本系团学官方微博微信二维码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院团委邮箱sssjinzi@163.com(具体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请各系团委完成系级网络宣传工作组的建设工作,并开通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同时按要求配合完成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组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到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中
4.请各系团委重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宣传员工作能力素质,推动工作开展。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62436072
电子邮箱:sssjinzi@163.com
附件:
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xx系团委联系人名单.doc
xx系团学官方微博微信二维码一览表.doc
共青团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