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院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晓征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组织2013年度院级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25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列入下次评审。

二、申报方式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级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推荐、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书面材料2013年10月25日前一式2份上报我处.逾期本次申报不再受理。

2、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申报。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我校为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4333&service=http%3A%2F%2Fshengda.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电子版通过云平台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方式

学院组织专家对院级课题进行匿名评审,由专家提出意见,并打分,不合格者不予批准立项。

五、结项要求

立项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在课题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至少在“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报”或公开发行的CN刊物上发表一篇与课题相关的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发表论文上注明“创办人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之后,项目负责人填写书面结项申请,各单位对其进行验收评议,评议结果报院领导审批。

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申请书、立项通知书、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结项申请批准件、结项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篇幅,左侧装订,封面应注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创办人基金项目、立项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办理科研经费结算手续。

六、其他要求

院级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需延期,应提交延期申请,并严格按照时间,完成项目结项。

附件1:院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院级课题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13年10月14日

版权所有 2017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科研处   地址:行政楼四楼南侧402   联系电话:(0371)62436416  E-mail:keyanchu@sheng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