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我院《科研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各级项目立项(省级以上)、结项后,学院将定期统一汇总,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配套资金在0.5万元以上的项目分两次发放,首次在资助计划报批后发放70%,项目结项后发放30%;厅局级和院级项目待结项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附件1:
2017第一批项目资助发放表.xls
附件2:
关于申请2017年第一批项目资助费用发放的通知.doc
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逾期统计到下一批资助发放计划中。
联系人:科研处赵老师 联系电话:62436416
科研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