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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系党总支党员发展规程

作者:钟江鸽 时间:2010-03-0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一、原则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业余党校培训合格,培养期一年(含一年)以上。

4、学业成绩优异,平均学业成绩在35名以上(按班级人数60人算),学生干部平均学业成绩在40名以上(按班级人数60人算),培养期内无不及格现象。

5、培养期内每学期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

6、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培养期内无违纪现象。

7、积极组织参与院系班活动。

8、团支部推优票数需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一半。

三、程序

1、由党支部讨论拟定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同时进行函调。

2、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团支部推优,评议结果经系团委审核。

3、评议通过的拟定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并将拟定发展对象交由支部备档、公示,同时上报党总支。

4、党总支进行审查。重点考察拟发展对象的六个方面: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理论学习是否扎实;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群众基础是否良好;组织考验是否经受的住。

5、总支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同时整理档案资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调查材料登记表》、《郑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表》、八篇思想汇报(在培养期内,每季度两篇)。

6、报请院党委审批,领取入党志愿书。

7、填写入党志愿书,完善档案资料。

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9、经党总支审批后,报请院党委审批。

10、入党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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