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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国贸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程

作者:钟江鸽 时间:2010-03-0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在申请入党的人员中,确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人。

(一)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对党有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已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3、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自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能起一定的表率作用。4、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二)具体程序及要求

1、认真审查入党申请书,从书面上了解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入党动机,并作个别谈话进行深入了解。

2、是团员的要经过团组织择优推荐。通过所在团支部团员的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2/3,被测评人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1/2,在此基础上由团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确定向相应党支部的推荐名单,由团支部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党支部及时讨论研究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团员推荐票数多、表现突出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被正式确立为积极分子前必须经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党支部对异议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决定。

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立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必须为其建立档案,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为积极分子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是有较长党龄和较高理论素质的正式党员,与积极分子之间没有可能妨碍正常培养联系的关系。

2、培养人要加强与培养对象各方面的联系与交流,一个月至少要和培养对象进行一次深入的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其近期的表现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审阅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向党支部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记录于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和党内的有关活动,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每半年填写一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

4、入党积极分子要利用党校培训、自学等形式,努力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与学生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按时写出思想汇报,至少每三个月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审查

(一)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较好完成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递交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两份),在培养阶段表现优秀。

2、经过业余党校培训并考核合格。

3、学习成绩优良(60%以上的必修课成绩达到8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4、群众基础好。

5、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具体程序及要求

1、党支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

2、征求团组织意见(限于共青团员)。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讨论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2/3,被测评人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2/3。根据测评结果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5、对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在全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党支部对异议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决定;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立其为发展对象。

6、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入党的介绍人,一般应由其培养联系人作为入党介绍人,以有利于对发展对象的继续培养和教育。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发展对象确定后,要对其如下情况进行审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2、政审的基本方法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函调和外调。

3、对政审合格的积极分子进行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形成比较全面的综合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同意发展的意见。综合考察报告的内容要涵盖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思想品质、现实表现、政审情况等多方面内容。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支部同意发展后,对拟发展对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统一上报院党总支预审,所上报的材料及排序为:(1)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2)支部综合考察报告(含政审材料);(3)党内外测评及群众意见;(4)入党申请书;(6)党校培训班学员结业证明;(7)思想汇报;(8)团员推优登记表。

2、院党总支指派专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展的预审意见。

3、院党总支同意发展的,将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领取《入党志愿书》。

4、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填法解释清楚。可拟就草表,经党支部审查后,由申请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5、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入党材料,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组织发展问题。开会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可以在会场悬挂党旗;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发展大会的程序是:

(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大会。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正式、预备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主要优点与缺点、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现实表现及培养教育过程等,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情况。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采取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能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8)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决心,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自由发言,谈参加会议的感想。

7、发展大会应注意: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可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发展对象本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支部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及支部大会日期。

9、党支部将支部决议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将《入党志愿书》上报院党总支,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经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审批同意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可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以党支部为主,党支部应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内容包括作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

4、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由支部确定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一般可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6、党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7、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8、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预备党员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由党总支保管;预备党员离院时,党总支应及时将其《入党材料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同转出。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对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1)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审议。

(4)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其程序为:

①主持人清点应到和实到正式、预备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清楚的其它问题。

③预备党员联系人或党小组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④支部党员进行讨论,表明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3、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决议内容应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缺点和不足的改进情况;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4、支部大会决议应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填写开会日期。

5、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党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

6、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批。党总支对支部上报的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党龄从预备党员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据实说明原因。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

7、党总支将预备党员转正的所有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学校党委印章。

8、党总支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办完手续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9、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具体地向预备党员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其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10、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有事实根据,并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11、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后,由党总支派专人负责交校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12、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七、学生党员的管理

1、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认真完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与社会工作。

2、院党总支每学年举行一次由全院学生党员参加的入党宣誓,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修养教育。

3、各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工作。处于预备期间的党员,除了要求其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外(至少每三个月一次)。支部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季度评议、半年小结、一年总结”工作。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必修课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包括补考成绩),一般不予发展入党。

2、受到严重警告或团内警告处分的,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3、受到记过以上或留团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4、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拉选票、托关系等)的学生,经调查核实,该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九、附则

1、系党总支将不定期抽查各党支部的工作进展情况,如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工作、学生党员的再培养再教育工作、各种材料的填写情况等等,其结果将作为评先进学生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规定解释权归国贸系党总支。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国贸系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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