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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先进工作者、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检察官王芝良

作者:陈刚 时间:2010-12-26 点击数: 责任编辑:

王芝良,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检察院一名普通检察官。他从事检察工作26年,办理过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却无一错案发生;他罹患白血病,却笑对疾病的夺命侵扰,以对法律的忠诚始终坚持在工作岗位上;他倡导建立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让一个个经历着不幸的家庭,感受到了温暖。

2010年1月8日,王芝良被四川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今年4月,王芝良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个心中永远的结

2005年8月,朝阳湖镇的曹祥(化名)夫妇与邻居发生冲突,原因是邻居把柑橘树种到了曹家的田里,争执中双方都受了伤。案件诉至法院,曹祥夫妇被判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对方5000多元。他们认为判决不公,四处上访,家里的田地也撂了荒。

多次上访无果,无助的曹祥夫妇来到检察院申诉,时任民行科科长的王芝良和同事认真研究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后,决定就此案依法提请成都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其间过程复杂,当抗诉成功的消息传来时,曹祥夫妇泣不成声。

2005年12月,70多岁的杨大爷为了讨回四五年前借出的5000多元钱,先后到法院、检察院上访。此前,他接到的法院判决是将借款人认定为见证人。

冬日的一个早上,杨大爷冒着瑟瑟寒风、哆嗦着站在蒲江县检察院门前。目睹此景的王芝良主动上前询问、接待。听完老人的诉说,王芝良说:“放心!您老的事情我们要管!”

王芝良和同事们几经调查取证后,决定就此案提请成都市检察院提出抗诉。遗憾的是,成都市中级法院将案子发回重审不久,杨大爷就因病离开了人世,没能看到最后的裁决结果,此事成了王芝良心中一个永远的结。

“一些事情在常人看来也许是小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作为检察官就应该尽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王芝良的话发自肺腑。这个从小生长在大山里的检察官,初中毕业回乡当过四年农民,种过地、做过小买卖、干过裁缝活,对农村的生活和百姓的疾苦有深切体会。

在王芝良看来,为老百姓讨回公道,就是要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从检26年间,王芝良先后在反贪、公诉、民行、政策研究等部门工作和任职。尽管职位、岗位在变,但王芝良一颗忠于法律的心没有变。正是凭着这样一颗心,倡导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被采纳后,他又牵头起草了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检维稳预警机制及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并在蒲江县检察院相继出台。

让刑事被害人感受公平正义

谈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还要从四年前发生在蒲江县鹤山镇西门沟村的一起家庭惨剧说起。那一年,一对高姓夫妻因离婚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丈夫将妻子杀害。惨剧的发生让家中78岁的老母亲和10岁的孩子失去了依靠。蒲江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对高家实施了救助,解决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孩子上学的“两免一补”。法庭上,被告人得知这一切,悔恨、感动之中,长跪不起,哽咽着表示认罪服法。

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当时刚刚调入蒲江县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的王芝良。他开始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角度收集相关情况,并向检察长邓贵杰作了汇报,提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建议很快被采纳,王芝良被委以起草机制方案的任务。

几番修改,2007年3月,王芝良将《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刑事被害人涉访涉诉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象的评估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摆在了蒲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的面前。2007年5月,蒲江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共青团蒲江县委、妇联、民政局、教育局、残联等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从此,将社会各界力量纳入救助体系,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全方位解决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的探索和尝试,在蒲江展开。

付家是第一个受到救助的对象。付某被人抢劫杀害,家庭失去经济支柱。付某60岁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女儿只有5岁,其妻王某因目睹案发经过变得精神恍惚。蒲江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派王芝良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付某家庭实施救助:付某一家三口享受了低保,女儿享受了“两免一补”,司法局免费为这家人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

2007年11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布成都市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团市委等9大部门联合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自此,“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事件入选了“2007年度成都市十大法制事件”。至今,“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已让发生在成都市的113起刑事案件中的169名被害人得到了救助。

背着死神前行

2005年,王芝良的岗位是蒲江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每天的工作都很紧张,尽管身体时常感到不适,但他一直没有在意。7月,一位医生朋友看到王芝良面色苍白,强令他去医院检查。

确诊报告是妻子姚宏伟去成都取的。她回家后眼睛红肿,带了一大包药,要王芝良认真服用。妻子“轻松”地说:“只是有些贫血,不严重。”但她忽略了一件事——要求王芝良每天服用的药瓶上赫然写着:“用于治疗慢性白血病。”

“白血病”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王芝良当然清楚。然而,最初的化疗结束后,他却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岗位上。

就是王芝良病重的这一年,他带领民行科全体干警先后办理了5起抗诉案件。他用实际行动把群众的“小事”当成“一件正事”对待,避免数起纠纷的恶化。蒲江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因此获得全市先进。

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贵的药叫“格列卫”,1瓶药100片的价格是2.55万元,这样的药王芝良根本不考虑。王芝良说昂贵的药自己负担不起,单位也负担不起。他吃的是80多元一瓶的药,他周末还到山里采摘中药回来自己泡水喝。

王芝良就是这样与病魔抗争着。直到今天,他依然保持着全勤的记录。

工作中的王芝良以清廉、公正出名,没少得罪前来说情送礼的人。有一年,一学校校长因涉嫌贪污被查处,拐弯抹角与正在公诉科当科长的王芝良攀上亲戚关系,家人多次到王芝良家说情,表示如果案件能不起诉,将重金酬谢。王芝良不仅起诉了涉案人,还教育其家人不要“瞎折腾”。王芝良经常说:“既然组织信任我,我就要守好这一块责任田,确保不出问题。”

王芝良常常给身边年轻的干警“算账”:“现在我们的收入一年有两万元,工作到退休至少都有几十万元钱,为了收受几千元或是上万元就毁了自己的前程,不值得,家庭、亲人也受牵连。”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各地已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地方立法,或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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