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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职工参与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思政[2015]1031号)精神,我院可推荐10名师生员工参与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教职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院全体专任教职工。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院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查、筛选后,报院领导审议。

三、截止时间

推荐时间截至2015年12月16日12:00。

四、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2.业务素质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

3.道德品质高尚。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4.富有创新能力。热心服务,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积极创业。在学雷锋活动中,有学雷锋主题创业项目或服务公益事业创新作品和设计。

5.工作业绩突出。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扶危济困、敬老爱幼,扶贫助残、环境保护、“三下乡”、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反映,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人事处

2015年12月14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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