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家谈:让违法违规者无地自容

作者:职正路 时间:2006-07-21 责任编辑:

www.ccyl.org.cn   2006年07月21日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徐鹏飞 绘

打击犯罪 树立正气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王光

  当前,大力提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意义不仅在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而且有利于形成充满正气、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各领域的正常秩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何以为荣,何以为耻在一些人的思想认识中却变得逐渐模糊起来。从钻政策法律的漏洞开始,到制假贩假、坑蒙拐骗,进而偷税漏税、走私贩毒……攫取不义之财的方式五花八门;金钱至上,富者为荣,笑贫不笑娼的观念也有一定市场。大批进城农民,上工地,当保安,开电梯,每月只能挣几百元钱,一些人处于违规违法边缘,涉嫌黄、赌、毒,却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收入。经济利益的诱惑使人们正确的荣辱观受到冲击。

  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趋利避害、追求富裕的本性。但如何让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人真正感受到光荣,让违法违规者无地自容,成为当前我们必须正视且要花力气解决的问题。

  面对社会上的违法乱纪行为,加强道德建设,教育群众,唤起良知固然重要,但打击犯罪、严肃法纪、树立正气,同样不可忽视。公安机关应当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把天网编织得更密,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犯罪者得逞的机会,最大限度降低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同时,要加强对合法经营者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劳动的保护和帮助,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审批程序,提供务工咨询、经营指导等多方面服务,给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进城农民创造合法经营,自食其力,更进一步治穷致富的条件和机会。这样,遵纪守法者在精神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正是非,明法纪,真正树立起在现代社会中遵纪守法光荣的正义之风。

遵纪守法,方便你我他(荣辱亲历)

北京 田洪顺

  因工作关系,我跟城市中的小商贩打了十几年交道,许多切身经历让我更深刻认识到知法、守法对于城市形象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

  在我工作的区域内有条靠近公园的街道,过去在其沿线的几个小市场和公交车站附近,经常聚集一大批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卖水果的、卖烧烤的,还有不少散发小广告的。街道本来就不宽,小商贩们把摊位摆上自行车道,骑自行车的人被挤到人行道,自行车在行人堆里穿行,机动车在小摊位里穿行,既混乱又危险。尤其到了上下班高峰期,交通非常拥堵,公交车经常堵了一两公里没法动弹。上班族苦不堪言,附近居民也有很大意见,因为小贩撤摊后,水果皮、塑料袋等垃圾都留在街道两旁,又脏又乱。还经常有人反映小贩们缺斤少两,食品卫生状况差。

  但是,不少小商贩却认为,自己只是做点小买卖挣点钱而已,又没做坏事。殊不知违法经营行为给他人造成了许多不便,影响市容、阻塞交通、破坏环境……哪一样都影响正常生活,更不利于城市的文明建设。

  如今经过大力整治,原来杂乱拥堵的街道,变成了一条干净整洁的景观大道,但小商贩仍不少见。这样的街道在北京仍有许多。我想,只有大家都把遵纪守法的观念常挂心中,多一点社会责任感,行事前先想想自身的行为是否会给他人造成不便,有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社会才可能更和谐!

  (张姗采访整理)

养狗看主人

阎晓明

  城市养狗的话题已经说得很多了,但不久前遇到的一件事让我还是忍不住想一吐为快。去一小区访友,电梯门开后,窜出一条狗来,等电梯的一位老人吓得一声惊叫连退几步,随后出来的狗的主人也是位老人,没想到,他冲着年龄相仿的老人冷冰冰地甩出一句:至于吗!然后扬长而去。这件事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其实,我对狗害也有许多深切体会。夏天,小区内每晚都有几位养狗户在楼下乘凉,人喝茶,狗撒欢,其乐融融。可惜经常能听到狗的凄厉叫声,其声刺耳,让人心悸,探头窗外一看,原来是喝茶主人逼迫挑逗各自的爱犬撕咬、殴斗。狗,嘶叫阵阵,人,笑语盈盈,几乎每晚如此。本该在凉风习习中享受夏夜,无奈只得紧闭门窗,静待人散犬归。后来,清晨也常常在睡梦中被剧烈的狗叫惊醒,情景多为人聊天,狗打架。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打狗看主人”。其实,养狗也能折射出主人的社会公德、法律意识。也许把养狗这类家长里短小事和遵纪守法联系起来还很难,但仔细想想,规范养犬行为,提高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爱护环境不扰民,也是件不得不严肃对待的事情。

  网友留言版

  ——有人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时,明知其行为为法律所不容,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欲望诱使他们一次又一次铤而走险。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既可以防微杜渐,从思想源头上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又可以亡羊补牢,使已经违法乱纪的人迷途知返。

  北京 闫林

  ——当今社会中,盗版音像制品、盗版书籍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知假买假这种纵容甚至是支持违法乱纪活动的行为也是可耻的。

  福建厦门 高宏

  ——现在有些商家为防止商品被盗,在商场的各个角落都安装了摄像头,甚至把试衣间都纳入监视范围。这种做法,反过来又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实在不可取。

  上海徐汇区 杨健

  ——有些人自己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对别人违法乱纪行为却视而不见,明哲保身。我认为这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最终目的不是某个人能够遵纪守法,而是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山东青岛 周文旭

  ——商业贿赂也是一种违法乱纪行为。它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广东 何清全

CopyRight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ytw@shengda.edu.cn    Tel:0371-62565163 0371-62436091

         版权所有: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